老人有一套婚后房产,老伴在房产取得房产证后去世的,去世时没有立遗嘱或遗(来自天津希望小区)
老人有一套婚后房产,老伴在房产取得房产证后去世的,去世时没有立遗嘱或遗嘱已被撕毁。房产证只有老人一人的名字,现已通过过户方式将房产转到孙女名下。老人的子女是否仍对此房产有继承权?因子女未进赡养义务希望取消其继承权,如何处理?谢谢
其他答案
您好,是享有继承权的,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不能对该部分财产进行处分的,对于被继承的财产是按照遗产进行继承的,所有的继承人都有继承权,建议您针对您的问题直接来电进行咨询,我们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您进行解答,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018-01-24 15: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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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是老夫妻的二人共同财产,由一位老人私下处理,显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其他子女有权要求确认房产的转让无效。至于未尽赡养责任,是 另外的问题,可以另案解决。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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