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旧房土地增值税怎么算,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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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得作为加计5%的基数。即转让旧房不能提供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扣除项目金额也包括三项:一是购房发票所载金额(实际上包含了《条例》中第六条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展开
2017-12-30 11: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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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是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税率征收的一种税。(一)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对象、计税依据和税率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对象、计税依据和税率一览表征收对象计税依据税率速算扣除数申报缴纳日期土地增值额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30%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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