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房产份额及析产
父母居住房屋是企业分配房,后用工龄等买为产权房,当时房产证只能登记一人姓名,老爸姓名登记在产权证上了。2010年老爸去世后才发现配偶我妈的姓名不在产权证上。现要在产权证上加上配偶姓名需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死亡证明。 问题一:爷爷死于日本人轰炸,当时没有死亡证明可以开,当时居住地也拆迁了,哪个单位开他的死亡证明? 问题二:...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你的问题相对复杂,第一个问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第二第三个问题,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都享有同等继承权
您好,1,你们几几年买的产权房?有可能的话通过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的形式加名;2,您母亲如果先于您外婆死亡,您外婆有继承权,有多少看案情而定;3、您好三个人要析产,看房屋产权情况。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妥。
本来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的1/2是你母亲的。你父亲去世后财产他的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你母亲去世也是一样的。你母亲如先于你外婆去世是有继承权的。第一继承人平分。具体份额要看你父亲死亡时有没有除了你母亲和你们外是否还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
你爷爷如果在世的话有多大了?是什么单位要求你开爷爷的死亡证明?外婆要继承的话,当然是四分之一;你们母亲和姐妹三人,也是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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