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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某地产公司法人是A,股东是A和B,拥有一块土地,该已取得土地使用权

清远某地产公司法人是A,股东是A和B,拥有一块土地,该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使用人为该公司。实际该公司为皮包,无员工,资产只有一块地。现在我想通过对其公司的股权收购和法人变更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如果股东、法人同时变更为我,我便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中间如果该公司涉及债务,我应该如何规避这个风险?还会面临什么问题?
ask6760356760|2017-11-11 18:1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3648578042

只要收购对方股权便可获得土地,中间可能涉及到的风险主要在于公司债务以及土地本身权属与抵押问题
2017-11-11 18:41
来自北京市

ask8345672302

从法律上来讲,即使你获得该公司股权及法人代表身份,土地的所有权依然是归公司所有,但因为你既是管理着又是股东,所以你是该片土地的实际控制人。债务问题,有限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本身承担,但如果股东没有履行完毕出资义务,则股东在未履行出资的范围内承担债务。
2017-11-11 18: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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