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套使用权房,一直租借给他人,承租人是我,内有户口七人,现正在动迁中我是否可以不安置?
现有一套使用权房,一直租借给他人,承租人是我,内有户口七人,现正在动迁中,根据政策所有款项都是打入我账户,其姐他处有房,据她自己说已经离婚三年,未向动迁组提供离婚证明,现在提出要我安置她,我是否可以不安置?
其他答案
她是否应当得到安置,要看她是不是同住人,除了有户口外,还需要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是指户籍最后一次迁入以后,另外在他处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和拆迁待遇。商品房不属于认定同住人的他处有房范围。
2017-10-22 09: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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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不具有同住人资格(需要同时符合本处常住户口、他处无福利性分房并在至拆迁之日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不能享受动迁利益,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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