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法律纠纷>房产纠纷> 问题详情

买方失去购房资格后迟迟不解除购房合同,占用我们购房资格造成巨大损失

15年7月签订买卖合同约定16年9月过户,16年3月25后,失去购房资格。此后迟迟不肯解除合同,现已过约定的过户时间20天,虽然为不可抗因素,但他们恶意不解除合同。占用我方购房置换资格,给我们照成巨大经济损失。可否要求按违约处理,赔偿20%的违约金。
ask6774537800|2017-09-24 09:1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6667818698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损失。
2017-09-24 12:08
来自北京市

我爱刷牙0730

可以起诉并要求赔偿。
2017-09-24 12:03
来自北京市

邓吉云

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款,3.25是政策调整并非你们恶意不买,必要时可以请律师
2017-09-24 11:47
来自北京市

尤龙工作室

可以起诉解决。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2017-09-24 11:40
来自北京市

杏坛清韵

起诉解除合同
2017-09-24 11:29
来自北京市

ask3493799966

可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2017-09-24 11:18
来自北京市

ask4466580163

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诉讼解决。
2017-09-24 11:11
来自北京市

ask4218343901

你好,基于你的描述我给与以下意见:首先如果9月份你的买家具备购房资格的话,那么你还是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次,如果9月份对方任然不具备购房资格,你可以发函明确基于情势变更要求解除合同,如果对方在收悉函件后拒不配合解除合同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起诉索赔。
2017-09-24 11:01
来自北京市

ask9971918652

你好,如果对方属于恶意拖沓,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017-09-24 10:51
来自北京市

ask3315540974

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起诉处理,需要帮忙,联系。
2017-09-24 10:41
来自北京市
第21-30条,共36条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