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6年4月27日在村委会跟街道动迁办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及安置期房 期房地点 房屋套型面积 在2009年中期期房可安置了 但街道动迁办要反悔已签订的期房面积 要扣掉期房30平方米面积 这种是否街道不合法的违约行为
我2006年4月27日在村委会跟街道动迁办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及安置期房 期房地点 房屋套型面积 在2009年中期期房可安置了 但街道动迁办要反悔已签订的期房面积 要扣掉期房30平方米面积 这种是否街道不合法的违约行为
其他答案
你好,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街道办没有依据反悔,除非有证据证明协议内容错误。不是所有的协议都是可以反悔的
2009年至今又有数年,这中间又发生什么了呢?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当然双方都要遵照履行,要扣减面积,属于违约行为。除非你们按政策并不符合这一面积标准。但如果你当初接受了这个结果,现在再来主张,就受诉讼时效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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