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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把小产权房卖给非本村村民,该人又将房屋售给他人,二人因房屋买卖纠纷诉至法院请问理由充足吗?

村委会把小产权房卖给非本村村民,该人又将房屋售给他人,二人因房屋买卖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合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现被告以原告不是该村村民,其与村委会购房合同也无效,原告不具有主张权利的合法主体身份为由申请再审,请问理由充足吗
ask6190092300|2017-08-17 10:5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4004042463

可以的。详情建议联系律师面谈
2017-08-17 11:20
来自北京市

ask6478989320

我认为不充分,应该不会再审
2017-08-17 11: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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