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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两套房子楼上204室和楼下104室(204室产证上有双方和婚生儿子三个人名字法院会采信吗?

我们有两套房子楼上204室和楼下104室(204室产证上有双方和婚生儿子三个人名字,104室产证上多了一个女方带来儿子的名字,是四个人名字),面积均等,现在我们诉讼离婚,女方主张房屋所有权,但没有补偿对方能力,我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我可以申请法院两套房子全部拍卖按份所取,法院会采信吗?谢谢
ask2891282998|2017-07-23 18:2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037639485

对方主张获得房屋没有补偿能力的,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否则等于实际由对方获得全部房屋利益。
2017-07-23 19:26
来自北京市

ask7158282762

你好! 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致电咨询或者当面约谈。
2017-07-23 19:18
来自北京市

ask43071445

您好 如果你们双方都没有能力支付房屋的折价款 那只能是拍卖房屋后大家按份额分割
2017-07-23 19:05
来自北京市

ask6937825515

当然可以,法院会同意的
2017-07-23 18:52
来自北京市

chushaojian

一般不会,不会,离婚房产分割涉及他人份额
2017-07-23 18:48
来自北京市

ask9897619877

对于这种情况,双方可以协商将房屋拍卖,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017-07-23 18: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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