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就签订了物业费涨价的合同
您好,我是武汉的,我们小区业委会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的前提下,就根据物业在物价局的物业费备案的金额签订了合同,从以前的1.8,上涨到2元,请问这个有效吗?如果是属于无效合同,我该怎么去法院维护自己的权益?有没有什么文件可以作为去法院起诉的证据?谢谢
其他答案
选聘物业企业包括续签物业合同,应该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如果业主委员会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或其他方式征求全体业主意见,而擅自签订物业合同属于越权行为,所签订合同效力待定。可以起诉解决。
您好,请问签合同的时候是直接没有通知你们业主这个事情还是通知你们业主了但是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建议转为一对一咨询或者直接来电我们了解情况之后再为您做出免费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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