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随时撤消物业合同吗?
其他答案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 展开
2017-07-13 19: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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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当我们了解了缴纳物业费是合同义务后就很容易清楚按《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随时撤消委托合同而无需任何理由,这个当事人不一定是全体业主或业主大会,只要是合同签约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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