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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一年多,是否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ask2116888131|2017-07-08 08: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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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办完了相关赠与手续,如果没有其他协议规定就要履行
2017-07-08 09:35
来自北京市

ask6899938306

如果赠予行为在房屋过户之前,赠予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予,但是经过公证并签署了赠予合同就要经过相关条件撤回。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予人可以撤销赠予: (一)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予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予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予人的继承人或者 展开
2017-07-08 09:26
来自北京市

ask3271775480

可以。案件的审判需要相当一段时间,如果必须等到判决生效才强制对方履行义务,可能会使某些当事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造成无法克服的严重影响,因此,确立了在判决生效之前强制对方履行义务的制度,即“先予执行”。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案件主要有: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情况紧急的,比如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 展开
2017-07-08 09:17
来自北京市

ask4401898938

如果这份合同经过公证就具有最高的效力,不会因为没有过户而失效。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这房子自老人去世以后继承开始时就属于你了,只是如果不登记你就没法处分,但不影响你的所有权。所以现在没有登记也没问题。
2017-07-08 09: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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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人在婚后因为一些原因又重新写了遗嘱把房产留给后老伴,这样的遗嘱有效吗?或者说,在什么情况下,老人可以变更原来的公证赠与,需要什么手续?1、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情况下不可撤销,如果老人的子女要求老人履行赠与义务,老人应当随时将房屋交付给子女,并办理过户手续。本案中,老人生前未变更产权人,其是否有权对房屋再作其他处分?对这个问题,法律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老人应当 展开
2017-07-08 08:54
来自北京市

ask1490264963

买卖交易好赠与的话以后卖掉这套房子要交百分之20的个税的
2017-07-08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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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058504681

不是,继续履行
2017-07-08 08: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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