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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交房违约金还能要回来吗?

是在一县城买的期房,合同上写的应2006年8月31日交房,但11月3日才通知收房,现开发商只每户给500元的违约金,算是打发业主。我的房价为115430元,合同写的违约金为房价的万分之3 每日,而我在收房时也拿了这500元的违约金。现我如果再与开发商理伦,能按购房合同写的要回余下的违约金吗?
轻舞灰羊|2007-05-18 17:20

其他答案

油条和豆浆

开发商有义务按合同办事.如果你光签你的名字就拿了这五百的话.剩余的钱开发商也会给你的.
2007-05-18 17:25
来自北京市

施特劳斯的小狗

你拿钱时签字有没有说明这是延期违约金,如写了你就没法再主张了
2007-05-18 17:25
来自北京市

逐月照君

可以,虽然钱不多,但也应当按合同办事。只要你没有承诺不追究延期交房的责任,那么开发商就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给付足额的违约金。你应当把开发商通知收房的凭证收好,做为其迟交的证据。
2007-05-18 17: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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