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和损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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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此做出了规定: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的,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义务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解除权消灭。购房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又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数额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 展开
2017-06-29 19: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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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 展开
1,你可以要求提前入住,但是你得提前是相对于和你一样的买房者,故而开发商会想尽一切办法,变通,是你的合理主张得不到落实,现在大部分开发商和买房者之间的合同实际上,都是开发商的霸王条款! 2,提前拿房的违约金按合同双方约定计算3,这个要求你需要向合同签订所在地呢,或房屋所在地的人命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你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决,但是这类的案子会拖很长时间 4,可以在诉讼时一并提出!
合同上有约定的以约定为主,没有约定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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