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纠纷,急急急!
您好!我于2014年5月5号在河北大厂孔雀城英国宫购买的房子,交了百分之30的首付款,可是开发商却让我们在一个月内就办理贷款手续还贷款,还要我们外地户口的交开发商5000元好处费。我所购买的房屋于2016年12月20号交房。我觉得这样太不合理了,请问我我不去办会有什么后果吗?开发商的售楼员说我们合同有明确规定,买完房按合同内... 展开
其他答案
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合同内容不违法,只要是自愿签订的就有效,但合同约定之外的费用你们不需要缴纳,另外,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贷款手续没有问题,办就是了,合同没有约定必须办理完毕。
2017-06-25 12: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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