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老公来至同一个省不同地区,与2001年在外打工认识
您好,我与老公来至同一个省不同地区,与2001年在外打工认识.生活在一起,但没有办理结婚证.在2001年生育第一个小孩.后来又生育了三个小孩,在 年在我的家乡购买地基修建了房子,后来在 年因为性格不合,我回到了家乡,三个孩子对方在抚养,但现在对方提出要分割房产,这会在哪一方的法院提起诉讼,要花多少费用,法院会怎么分割房产.小...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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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你们没有领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财产应该平均分配。但是该房屋需要按照性质来区分;如果是宅基地上所建,你孩子的父亲不是本村人员,不能取到该宅基地使用权,只能针对房子的所有权要求部分补偿。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是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当然如果你们对孩子的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依照你们协商的结果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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