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将近8年了,在不同省份的几个不同单位工作过,住房公积金也分散在各地,请问该如何合并成一个帐户?
我想把在不同企业缴纳过的住房公积金合并在一起,不知该如何办理?此外,个人能否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
其他答案
是可以合并的。你可拿你现在单位的在职证明去各省、市、自治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你以前的公积金(支票、不是现金),至你现在的公积金帐户内。 关于提取你以前的公积金是不可能的。楼上的仁兄已说得很清楚了。
2007-06-19 10: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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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能合并的,提取公积金一般要以下条件之一: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本市且不在本市就业的或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租住公有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收入30%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依法取得受益权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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