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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付了一部分钱,剩余部分的钱一年后给清,合同签订时是如果到期给不上剩余钱按照日百分之三赔偿这份合同有效吗?

您好,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付了一部分钱,剩余部分的钱一年后给清,合同签订时是如果到期给不上剩余钱按照日百分之三赔偿,但是,合同是我签的字,房子的名字是我丈夫的,如果剩余钱要托付,我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这份合同有效吗?谢谢!
ask1853839024|2017-06-20 10:5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5685475461

你好,需要支付违约金,合同有效
2017-06-20 11:36
来自北京市

ask9030777020

你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17-06-20 11:22
来自北京市

ask5005372010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2017-06-20 11: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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