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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过户赔偿金

中介处签订的《房产买卖协议》中约定,“甲乙双方应与2015年6月10日前,以本协议为基础签订土房局印制的《房产买卖合同》并前往土房局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手续”,由于卖方个人原因,6月10日前未按要求与买方一同配合过户,买卖协议上约定“若甲方不能按期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房产成交总价0.2%的违约金”。如果延迟... 展开
ask2151557192|2017-06-15 09:0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454703076

根据合同的约定,你可以这样主张
2017-06-15 09:55
来自北京市

ask6739228985

可以主张的。
2017-06-15 09:39
来自北京市

ask4719794471

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2017-06-15 09:27
来自北京市

ask4163415411

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的
2017-06-15 09: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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