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能够公证
我兄妹2人。2007年9月,我母亲病重,我舅父、舅妈探望她时,我父母表示他们去世后将房产留给我。几天后,母亲病逝。父亲去年去世。我父母的口头遗嘱有效吗?舅父、舅妈可以作为见证人吗
其他答案
您好,口头遗嘱需要满足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需要是情况危急时才有效。因为您父母在立下口头遗嘱之后,并没有处于不能以其他方式立遗嘱的危急情形,因此您父母的口头遗嘱不具有效力,如果没有其它形式的遗嘱的话,需要依照法定继承继承财产。
2017-06-07 16: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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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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