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在二十四年前,以合同形式把厂房卖给职工居住。现在政府开发拆迁,厂方要求职工交纳土地使用金厂方这种收费合法吗?
我厂在二十四年前,以合同形式把厂房卖给职工居住。现在政府开发拆迁,厂方要求职工交纳土地使用金,交费后方可领取拆迂补偿金。请问,厂方这种收费合法吗?
其他答案
我们是专做征地拆迁的律师,欢迎来电咨询,在了解具体案情的基础上,可以为你们提供更多指导和帮助,咨询免费.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逯见涛律师为您解答。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