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套二手房,已经过户交了首付,房子也已经交给我住了,剩余款是按揭,但现在银行说因为政策问题不放款
原房主又急用钱硬要我想办法给她,说几天内再不得就退房;另外也可以到别的银行从新贷,费用各一半,但我原先申请到的银行折扣是8折,现在只能8.5折。请问下现在责任在谁身上,另外我需不需要按原房主的这样做,因为这样做的话我又要出费用,以后月供又会多点
其他答案
银行按揭事你的事,跟原房主是不搭界的,这个事应该由你自己负责搞好的,房主只要在约定时间内拿到全款就是了,否则是你违约的。
你好,一般按揭款的支付条件是:银行按揭审批通过产权过户完毕且银行放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是不是你的责任,除非你们的合同的条款另外修改,一定说明是产权过户后几个工作日内银行必须放款,但我想代理公司不会这样写条款的,因为他们也不能保证银行何时放款。如果是房东急用钱,还是协商为主,双方都体谅一下,毕竟不缺钱也不会卖房子。如果核算满贷款年限,利息是多一点,但很少有买家会还满年限的,都会提 展开
对于这样的问题其实真的很纠结的,按合同的约定其实责任在于你的,但是银行不放款你也没有办法的,如果真的是政策问题你去哪家银行也不行的,还有当初你是在哪家公司买的房子,这个问题应该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就应该确定下来你到底是不是符合现在杭州的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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