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房屋买卖问题,我看上一个房子是经济适用房,房东2010年购得单位福利房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房屋买卖问题,我看上一个房子是经济适用房,房东2010年购得单位福利房,房产证时间是2013年,目前没有国土分摊表,开发商还在办理,但是时间不确定,现在房东缺钱让我给他付全款,去做一个公证,说分摊表下来的时候我们约定去过户,请问这样做违法吗?我们有什么风险吗?最坏的结果是什么?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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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晖提醒您:2017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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