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老房产,但因父亲已有一处,因而老房产写的儿子名字,办证一年多后,此房产应如何分配?
家里的老房产,但因父亲已有一处,因而老房产写的儿子名字,办证一年多后,15年年底儿子车祸死亡,留有一个小孙子2周多,后儿媳16年又订婚,此房产应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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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关于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展开
2017-05-29 12: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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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需要确定房产是老人赠与儿子还是借儿子的名。如果是房子给了儿子,儿子去世后房产作为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如果房产只是借儿子的名,房产不一定属于儿子,所以,也不一定能作为儿子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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