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合同中房屋抵押的问题
我借了一笔钱给朋友,他给了我他名下的房产证作抵押,合同上面写了如果到期不还我就有权处置他的房产,双方并且去公证处作了公证,请问有效吗?(未去房管局做房地产抵押登记)
其他答案
你们之间所签的房屋抵押条款是有效的,但是房屋抵押权并没有设立。如果没有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话,起诉到法院如果该房屋在房管理局有其他的抵押,则优先受偿其他债权人。建议你去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要不然的话,对方还可以把此房屋抵押给其他人,或者是把房屋出售给其他人,而由于你的抵押没有办理登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拿着对方的房产证也是没有用的,对方可以到房管局挂失,可以重新办理新的房产证的, 展开
2011-09-26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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