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离婚后卖房需要女方签字吗

房子是我结婚之前买的,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离婚协议书上已注明房子归我,但是我卖房,房产局居然无视离婚协议书,要求女方到场才能给我过户,可是女方我又联系不上,致使我现在房子没办法交易,请问房产局这种做法合法吗?我又该怎么办?
ask1832137382|2017-05-29 08:2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5084584522

离婚协议书如果没有民政部门盖章确认,房管局可以要求你前妻到场确认。你可以到民政局调取离婚协议书档案,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民政局公章,可以办理过户。希望采纳为最佳答案。
2017-05-29 08:57
来自北京市

ask49156027

到房管局咨询了解如何处理
2017-05-29 08:42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