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卖房需要女方签字吗
房子是我结婚之前买的,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离婚协议书上已注明房子归我,但是我卖房,房产局居然无视离婚协议书,要求女方到场才能给我过户,可是女方我又联系不上,致使我现在房子没办法交易,请问房产局这种做法合法吗?我又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离婚协议书如果没有民政部门盖章确认,房管局可以要求你前妻到场确认。你可以到民政局调取离婚协议书档案,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民政局公章,可以办理过户。希望采纳为最佳答案。
2017-05-29 08: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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