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男方将房屋在信用社抵押贷款(一直未还至今)。在2010离婚,法院将房屋判给女方。现在2011年信用社要起诉拍卖房屋。问女方怎么做为好???另外房屋产权证押在信用社,房屋产权证名字是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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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产权证为无效抵押物,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会受理,信用社也无权拍卖。 提问人的追问 2011-04-23 09:20 房屋是单位购置的半产权。 团队的补充 2011-04-23 09:30 展开
2011-04-28 19: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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