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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迟交房,要求支付违约金的问题

开发商延迟交房,要求支付违约金的问题。所签合同最后一页约定2013年12月30日为交房日期,正式交付日期和条件见第十条。而第十条(一)交付时间和条件出卖人应当在2016年12月3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请问,合同前后矛盾的约定是不是有法律效力?这种情况能主张延迟交房违约赔偿吗?
ask7637952090|2017-05-29 10:4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091038701

最好带合同咨询,从合同条款综合理解
2017-05-29 11:27
来自北京市

ask6834344203

前后有矛盾,需要补充约定
2017-05-29 11:26
来自北京市

ask1334719536

你好,属于约定不明。具体是否承担违约责任还要看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建议持合同当面咨询律师。
2017-05-29 11:11
来自北京市

ask4731032577

合同条款可能存在矛盾。建议带合同面谈。
2017-05-29 11: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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