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遗留的房产纠纷
房子的房产证上的户主是我爷爷的名字,但我爷爷已去世了,奶奶建在,俩子三女均已婚。我爸为长子,二叔为次子。二叔常年在广州工作不回来,并且结婚买房在广州。奶奶均由我爸和姑姑在照顾。二叔要卖,我爸不同意卖,但我奶奶有点想卖。有次争吵不断。二叔说2年后要上诉法院,有法院来判。
其他答案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叔叔依法可主张继承的,但你爷爷长期由你爸和你姑姑照顾,可主张多分财产,建议上门详细咨询律师。——谭君耀律师。
2017-05-24 11: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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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官难审家务事,就算上到法庭也是以和解方式协商,你二叔真是啃爹的,常年不回来,抛下个老人家在家,一回来就要争家产,想把房子卖啦分桩!最关键还是要看你奶奶,你奶奶为第一继承人,法律上来讲,继承财产有第一、第二、第三继承人,如有其一方不同意卖,那房子就无法进行交易,放心吧!
先办理继承,你奶奶先占50%剩下的50%由你奶奶和俩子三女6个人共同继承如谁不想占有可以放弃,办好继承的证后才可以商议卖买,而出售时只有有其中一个不同意都不可以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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