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 承接方(乙方) : 工程项目: 住宅装修项目 甲、 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 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特签订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委托方式: 包工包料 4.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5.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工 展开
房屋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 承接方(乙方) : 工程项目: 住宅装修项目 甲、 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 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特签订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委托方式: 包工包料 4.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5.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 规格、 名称, 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 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材料供应 乙方提供所有材料设备 , 所有材料及设备详见装修清单。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合同一经签订, 在工程完工前付清所有款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 每日 按工费的 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 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 每延迟一日, 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 甲方应在 7 天内前来验收, 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 如有问题, 甲方自负责任。 甲方自行搬进入住, 视为验收合格。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 电、 气线路图, 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 电、 气线路图, 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乙方责任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 负责合同履行, 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 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 在合同履行期间, 擅自解除合同方, 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 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 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 双方如发生争议, 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 双方应协商解决。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 或协商解决不成时, 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 双方必需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 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如需终止合同, 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 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交付违约金, 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 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 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 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2013 年 月 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