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男方家填表申请两限房,当时提交的表上填写的家庭成员是男方父母和男方共三人。2010年1月女方与男方结婚,2012年3月签订的房屋合同,房屋合同上写的是男方父亲名字和男方的名字(因为男方父亲是两限房的主申请人,但是由于年纪太大不能贷款,所以加上男方的名字可以贷款),同时男方父母出资15万首付款。2012年5月男... 展开
2009年12月男方家填表申请两限房,当时提交的表上填写的家庭成员是男方父母和男方共三人。2010年1月女方与男方结婚,2012年3月签订的房屋合同,房屋合同上写的是男方父亲名字和男方的名字(因为男方父亲是两限房的主申请人,但是由于年纪太大不能贷款,所以加上男方的名字可以贷款),同时男方父母出资15万首付款。2012年5月男方和女方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上写着夫妻两人的名字,两人负责共同还贷款。2013年5月28收房拿钥匙女方出资所有契税公维3万,装修女方花费13万元,2015年3月28房屋的房本下来的,房本上约定男方父亲占房屋所有权的20%,男方占80%。想问的问题:1、请问目前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情况下,可以加行女方的名字吗?2、对于此房屋女方也出资了16万元同时参加每月还贷款已经3年,如果现在不能加女方的名字,女方需要怎么做对自己才能有保障,和男方还有男方的父亲一起到公证处办理一个公正,证明此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可以吗?(男方的父亲口头一直说这个房子他不要,是归我们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