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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割单位土地使用权吗

请问2000年我从县供销社购买房屋一套,已经有了房产证,土地证是供销社的大证,没有办理分割,现在政府准备收回供销社土地开发,我要求办理土地分割,国土局说不能办理,请问我是和供销社共同拥有此土地的使用权吗?是否可以要求供销社按比例分给我应得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我不同意卖此土地,政府能强制收回吗.
ask1832418204|2017-05-14 12:2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9624795776

你好,可以要求政府给予相应的补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2017-05-14 12:47
来自北京市

ask4626662513

你没有该土地使用权,因为当初买的房子就没有土地使用证,属于小产权房屋,可以依法起诉要求返还你当初的购房款。
2017-05-14 12: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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