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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立了一份遗嘱(有见证人),将属于她和我们几兄妹的祖屋按传统分给儿子,该遗嘱有无效?

ask5200806570|2017-05-13 08: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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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0122614

假设你所描述的这份遗嘱是你父母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则可得出以下结论:你说的这种情况属于自书遗嘱。按有关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只要有立遗嘱人的亲笔签名,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按你所描述的,你父母虽然没有在遗嘱上签名,但加盖了姓名章,并按了手印,可以认为是你父母的真实意思表示,因而该遗嘱是有效的。此外,令尊大人过世,纳入遗产的只是两位老人共同财产中属于令尊的部分。以上望有所帮助。并请节哀顺变!
2017-05-13 08: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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