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姥爷的名字,姥爷死前立过遗嘱我、房子给我妈妈,可是遗
房子是我姥爷的名字,姥爷死前立过遗嘱我、房子给我妈妈,可是遗嘱不知道哪去了,房产证现在上面有我姥爷姥姥和妈妈的名字,可姥姥还有5个女儿,我妈妈也不在了,那房子我姥姥有权利给别的子女么??现在房子是没有改成私有财产,那我有没有权利继承我妈妈的那份?
其他答案
您好,有关你姥爷的份额,如果没有遗嘱,且他人均不认可,则需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关你姥姥自己房产份额,其本人有权处理;对于你母亲的份额你、您父亲和您姥姥均有有继承的权利!我是专业处理房产纠纷的律师,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询
2017-05-12 19:35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您好,可以依法主张继承权,关于遗产继承,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份额一般均等。如果有争议,建议您通过诉讼的方式确认份额。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