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开发商要求业主办银行按揭,有道理吗?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吗?
我买间商铺,交了一半现金。要2015年下半年交房。现开发商要求我马上办银行按揭,开发商指定银行,可该银行是执行国家基准利率上浮15%。我无法接受。请问房子还没做,开发商要求业主办银行按揭,有道理吗?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吗?合法吗?我想等到有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证时,再选择开发商合作的其他低利率贷款银行贷款,可以吗?是不是我的权利...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在签订合同时不存在你现在的顾虑,所以合同签订时没有考虑太多就签订了,现在市场情况有可能发生变化,你的顾虑就来了,你考虑的问题都没有错,但是这些问题应该是你签订合同时该考虑的,现在也只是亡羊补牢,但是能不能达到你的目的,建议你带着你的合同找专业律师咨询,从合同中发现对你有里的条款,进行弥补了。
你仔细阅读一下你们签订的购房合同,请依照里面的付款协议执行就可以了。至于是否指定银行,也是要看你们有无约定,无约定就不必遵守。至于如何保证你的房屋所有权,你可以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到房管局备案。如果竣工后验收不合格,你可以依照约定解除买卖合同或者要求对方维修。违约责任和付款方式是两码事。有些购房协议为保证当事人权益,会部分保留购房款了,在验收合格后支付。因为涉及银行按揭,所以你考虑应更加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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