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老人身前已立遗嘱将房子给儿子,有四位公证人,两个女儿也签
两位老人身前已立遗嘱将房子给儿子,有四位公证人,两个女儿也签字放弃,可有两位公证人已死,这遗嘱有效吗?若遇拆迁,会有问题吗?
其他答案
你好,立遗嘱需要不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其中公正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 最可靠的证据。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 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 展开
您好,您说得应该是见证人,请问遗嘱是自书遗嘱还是代书遗嘱,如果是老人自己写的自书遗嘱则遗嘱一直都是有效的,按遗嘱继承即可。如果不是,建议来电说明具体情况帮您进行分析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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