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的办的七亩征地土地补偿及其它费用共270000元,在2010年按三分利转出所有手续我该怎么办?
2006年的办的七亩征地土地补偿及其它费用共270000元,在2010年按三分利转出所有手续,可就在2016年三月份对方提出要退款,但是现在土地手续没办下来,对方一直找我退钱,我现在什么手续都没有了,包括写的合同都在对方那,我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您好,根据您的合同约定,如对方构成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委托律师起诉,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证据,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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