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9,20日在搜房网的中介的介绍下,看了5套房,对一套93年的二手房比较满意。但是由于家庭的关系,当场表示回去考虑和家人商量再做决定。但是中介再三说服下,还是在20日晚上去和房东谈了价格,并在当晚付给了房东15000元意向金,并在房东家里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和中介签订了《搜房综合... 展开
2016年2月19,20日在搜房网的中介的介绍下,看了5套房,对一套93年的二手房比较满意。但是由于家庭的关系,当场表示回去考虑和家人商量再做决定。但是中介再三说服下,还是在20日晚上去和房东谈了价格,并在当晚付给了房东15000元意向金,并在房东家里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和中介签订了《搜房综合保障服务协议》,《佣金确认书》,《房地产经纪服务事项告知书》。 3天后由于老婆不同意买房,买方提出解约。和房东签订解约协议,协议规定,房东退还7500定金,买方支付中介费11000和综合保障金11000。在付了11000后,发现解约协议没有中介盖章,及买卖合同没有继续执行,买方提出停止支付另外11000,并要求中介提供已支付的11000的收据。中介以未支付完另11000为由,拒绝提供收据。 请问买方能要回已支付的11000吗?是否需要支付中介的费用?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