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目前情况是这样的,我老公的家里一共有四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目前情况是这样的,我老公的家里一共有四个子女,父亲健在80几岁了,母亲在2008年去世,我公公和婆婆有一套老公房,目前有我公公在居住,这套房子是2000年使用房买下来变成产权房,房产证上只有我公公一个人的名字,现在这套市场价值将近500万,我公公的意思是之前给过我老公一套小房子,这套500万的房子...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对于你公公名下的部分,如果你公公以遗嘱的形式不给你老公的话,那么,你老公就不可以继承。如果没有立有效的遗嘱,那么你老公就是继承人,有权利继承。对于你婆婆名下部分,在去世的时候你婆婆并没有遗嘱,所以你老公是可以继承的,并且你公公对此也不能处分。综上所述,无论如何,你老公对该套房子,无论如何都是可以继承一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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