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拖延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违约交房两年,交房后拒不支付违约金,业主们请政府部门多次催促,最终开发商以“县协调小组”的名义,与我们签署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中将违约金额抵了25年业主的物业费(属于霸王条款吧?),剩余部分约定以24个月平均(剩余金额均分24次)打到业主的账户内,可到了打款的时间,开发商又以种种借口推脱时间。请问协议书是不是同样受法律...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就是有效的,如一方不按协议履行,另一方可以起诉解决。
2017-04-03 17: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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