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怎样办理相关手续
夫妻住房,丈夫去世后,妻子想把房主由丈夫名字变更为自己的名字。问题.需要交什么费用吗?大约交多少呢?2.办理这个手续有期限吗?如果不办有什么不良后果吗?谢谢好心的律师!
其他答案
你好,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三、法律法规依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 展开
2017-03-31 10: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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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回复如下:1、是否留有遗嘱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均为继承人。2、房屋继承分为公证继承和诉讼继承两种方式。3、继承过户不用交税。4、办理这没有时效之说。5、不办理只是房屋不能抵押、买卖,不影响自住。6、如有问题,欢迎来电详谈。
您好,关于丈夫的份额,一般有遗嘱从遗嘱,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建议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应有份额,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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