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带租约问题
您好!我最近与卖家签订了购买合同,合同上明确写着没有租约(卖家口头告知有租约),然后我和卖家就签订了买卖合同。现在快过户了,卖家不想解除原有租赁合同,因为不想出违约金,所以现在告诉我们说要把租赁合同一起转给我们。我们就不乐意了,因为我们需要马上入住的,而原有合同却还有几个月呢。另外,卖家说,就算租约给我,租金也不是从过户后给... 展开
其他答案
1,如果确实不想接受租约,可以不买,要求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请求赔偿。2,如果愿意接受租约,则租金自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起计算。
既然原合同明确写着没有租约,您当然可以以此为由不接受此租约,甚至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旦房子不买了,您就可以要求卖家退钱,承担违约金或定金
1、租约只能接受,但你可以要求原业主赔偿你因该租约造成的损失,比如租赁期间无法入住导致的租房费用,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2、应该从房屋过户之日起给你。
业主卖房不影响你们原合同的履行,这属于法律上的买卖不击破租赁,你们可以要求按原合同履行,不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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