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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户给儿子儿媳的房子,儿子儿媳离婚了能算做儿子儿媳的共同

父母过户给儿子儿媳的房子,儿子儿媳离婚了能算做儿子儿媳的共同产才分割吗
ask8563045791|2017-03-26 13:3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833756032

您好,如果产权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相当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主张分割。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或来所面谈。
2017-03-26 15:39
来自北京市

ask6768640772

算,但过户时另有约定除外
2017-03-26 15:19
来自北京市

ask9856774997

需结合你们实际的处理情况的,若产权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是可做为共分财产分割的。与律师沟通后为你提供解决方案 为你争取最大利益。起草相关文书或诉讼代理的,可以联系我!
2017-03-26 15:04
来自北京市

ask4623293524

如果婚后赠与,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017-03-26 14:53
来自北京市

ask8541707905

儿子儿媳两个人的名字就是他们的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2017-03-26 14:47
来自北京市

ask5983017842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017-03-26 14:22
来自北京市

ask290264156

明确赠与给儿子个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7-03-26 14:21
来自北京市

ask7819875529

你好,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展开
2017-03-26 14:04
来自北京市

ask2426077972

你好,婚后取得的财产共有
2017-03-26 13:59
来自北京市

ask8445113779

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7-03-26 13: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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