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鉴定商品房认购协议,甲方是开发商,乙方是认购人,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为某小区第3号楼4单元201号房。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认购款计人民币1296200元,计总房价的百分之三十,甲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通知乙方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有一条是:以上商品房房号、面积等具体情... 展开
甲乙双方鉴定商品房认购协议,甲方是开发商,乙方是认购人,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为某小区第3号楼4单元201号房。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认购款计人民币1296200元,计总房价的百分之三十,甲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通知乙方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有一条是:以上商品房房号、面积等具体情况以规划设计为准,本协议约定内容与规划不符的,乙方可以选择规划设计变更后的商品房,认购款抵作商品房的购房款,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同意选择规划设计变更后的商品房,认购款返还给乙方,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八个月之后开发商通知乙方以后不盖3号楼了,就是没有3号楼了,所以通知乙方来2号楼重新选择房源,乙方不同意,觉得被骗了,想让甲方退129600元房款,并承担违约金6万元,开发商说他们没违约,协议上明确写着呢,律师您说呢,开发商该赔偿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