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房屋拆迁问题
因我住的老房屋人均4平方,1990年我单位分配给我一房在闸北区17平方,原始受配人是我,调配单有母亲,我,妹妹没有名字,后该房承租人给母亲做了到2015年去世,2013年老房屋拆迁是托底保障,共八个人分配拆迁款每个人38万元,闸北区房我是唯一有户口,在内实际住过,现在该房屋拆迁我妹妹我妹妹说闸北区房屋是母亲遗产,她有权益,我... 展开
其他答案
首先,承租方不可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其次,你妹妹是不是有权益要看她属不属于该房屋拆迁时的安置对象,不属于的话,就没有她的份额。
你好,你妹妹不是同住人也不是承租人,她无法享受动迁安置补偿。因为你母亲过世,如果未留有遗嘱,你妹妹可以继承你母亲的遗产,包括房产。
当时拆迁协议上的被安置人享有拆迁权益,只有在他们之间进行分割。其他人没有权益可享。如果你母亲享有权益,那么他的份额就是遗产。
首先要看房屋的承租人和同住人是谁,按照法律规定只有承租人和同住人才能享有拆迁安置利益,而你是该房屋的原始受配人,而且你在房屋内居住的,你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利益。其次你母亲也是原始受配人,可享有相应的拆迁安置利益,如果你母亲生前没有遗嘱的话,则按照法定继承。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详询,请给予评价。
具体需要依据拆迁协议、拆迁公告和被拆迁房屋产权等情况来确定。我们成功处理多起同类案件,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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