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宝山区上班,现厂要拆迁到浦东,我不想去了。按法律规定的话怎么赔偿?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宝山区上班,现厂要拆迁到浦东,我不想去了。按法律规定的话。我应不应得到赔偿。怎么赔偿。谢谢!
其他答案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单位应该补偿你的,补偿的是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是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半年补半个月工资,超过半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按半年算。
2017-03-15 13: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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