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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1开发了一块荒地,后来分地时候由小组长填写了一张土地使用权表归于名下(无土地证)请问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

村民1开发了一块荒地,后来分地时候由小组长填写了一张土地使用权表归于名下(无土地证),表上有当时各权益人对自己面积的确认。现征地修路,集体说费用属于小组所有。村民1主张,补偿费用以使用权登记表为准,且无争议土地补偿款已发放,应享有同等补权益,请问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
ask9398376588|2017-03-15 13: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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