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人于3月9日在南昌市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车损较小,当时(来自绵阳保险公司小区)
律师,您好。本人于3月9日在南昌市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车损较小,当时将对方送往医院,对方声称小腿骨折要求住院治疗,说要进行手术,一直打电话骚扰要钱。目前交警部门还没有定责,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绝对不是我的全责,对方驾驶非机动车,占道行驶,我按照交通规则,右转,减速、转向灯,车上都有行车记录仪,但是目前交警部门和对方希望我们协商处... 展开
其他答案
建议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再考虑签和解协议,如果伤害不严重不构成伤残也可以不等事故认定书直接和解。同等责任相对于全责,同责更有利于你方!如果对事故认定书结论不服,可以申请复核,注意3天内提起。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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