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有两个孩子女方不要南方抚养,女方不负担抚养费,男方
协议离婚,有两个孩子女方不要南方抚养,女方不负担抚养费,男方还要给女方一万元钱合理吗,如果男方负担不起孩子的费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负担抚养费吗
其他答案
你好 起诉子女的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 展开
2017-03-12 18: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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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诉讼的方式明确抚养权,同时要求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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