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房产只是口头给孩子当抚养费现在还算么
2003年离婚判决书:1婚生女随母亲生活,父亲从2003年8月给女儿每月180.00元到18周岁。2。双方共同财产一楼六万归女方,女方给男方三万。当时男方去要楼款女方说孩子没有地方住她也没钱给,男方考虑是自己的孩子就没有追究要,男方就和女方说这三万当抚养费了到18岁女方同意了但是口头的,生效么。2008年8月女方起诉追加抚养... 展开
其他答案
把房款和抚养费分开解决为好,因为这是两回事。1;可以旧机继续要房款,当然也要继续付抚养费,女放追加抚养非也是合理的合法的,如果女方不承认可以起诉她叫她拿出付款的证据,没有证据,自然她就输了。
2011-01-04 05: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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